【學員問題】城鎮供水廠供水設備維護的一般規定?
【解答】1、供水設備維護檢修,應建立日常保養、定期維護和大修理三級維護檢修制度。
2、日常保養(屬經常性工作)由運行值班人負責,對設備進行經常性的保養和清掃灰塵。
3、定期維護(屬階段性工作),由維修人員負責,每年進行1~2次專業性的檢查、清掃、維修、測試。電氣設備(包括電力、電纜)預防性試驗可1~3年進行一次,繼電保護裝置的校驗應每年進行一次,接地裝置和測接地電阻值的檢查應每年春季進行,避、雷器應每年進行檢查和試驗。
4、大修理(屬恢復設備原有技術狀態的檢修工作)由專業檢修人員負責,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各種類型機泵設備可自行制訂大修周期標準。
(2)電動機應與主機大修同時進行。
(3)變壓器大修周期應根據歷年預防性試驗結果經分析后確定。35kV及以上的,應在運行5年后大修一次,以后每隔5、~10年大修一次;10kV及以下的,可每10年左右大修一次。
(4)配電裝置大修周期應根據開關存在的缺陷和實際運行條件來確定。新投入運行的高壓斷路器應在運行一年后大修一、次,以后,35kV及以上斷路器宜每5年大修一次,3~10kV配電、系統斷路器宜每1~3年大修一次,3~10kV啟動電機用斷路器、宜每年大修一次。故障掉閘3次或嚴重噴油、噴煙,均應解體檢修。
5、高壓架空線路大修周期,應根據其完好情況、電氣及機械性能是否符合有關規定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