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建議:二次供水水箱清洗要有強制制度
委員建議:二次供水水箱清洗要有強制制度
甘肅“兩會”·關注會場內外
蘭州有70%的人通過設置在樓頂的“二次供水”水箱提供日常飲用的自來水,可是,卻有過半的小區出于各種原因,水箱清洗消毒不及時,導致部分小區自來水水質一再下降,直至危害居民健康。這個問題也引起省政協委員的高度關注,委員馬江在提案中建議,今后應對樓頂水箱的及時清理形成強制制度予以執行,以確保居民飲水安全。
記者調查:過半小區水箱清洗不及時
1月11日,雖然今冬不太寒冷,但家住省百貨公司家屬院3號樓的李大爺還是不免擔心:每到冬季,樓頂陳舊的水箱都會滲漏,漏水自上而下,時常在他們樓外掛起滿窗冰凌。李大爺告訴記者,“住進這幢樓十幾年,從沒見有人來清洗過樓頂的水箱,家中自來水水質也不如以前。”
眾所周知,一般自來水從地下管網接到小區,要上高層,都不免二次供水,于是在樓頂都建有用于加壓供水的蓄水箱,自來水便通過水箱流到居民家中。因此,水箱清洗不及時,居民家中用水的質量就無法保證。
一名知情人士說,早在1997年,國家就發布《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要求管理單位每年至少要對供水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清洗,但蘭州現狀很不理想。據不完全統計,蘭州市目前共有二次供水蓄水池和水箱1400個,管理單位800余家,市區有70%人口的生活飲用水由此供應,而真正能做到及時清洗的不過一半。曾參與水箱衛生檢查的衛生監督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一些老舊社區的樓頂水箱衛生狀況很差。“蓄水池里不是一灘‘死水’,就是漂浮的垃圾、鐵銹和蟲蟻尸體漂浮物這些污物,居民接到家中根本不能飲用。”
采訪中,有不少居民表示平日里對此關注甚少,甚至有人不知道樓頂還有水箱,更何談清洗。
委員建議:清洗水箱要強制執行
省政協委員馬江說,原來一些政協委員也以為許多居民家中自來水水質下降是全市供水質量有問題,還曾于省政協十屆三次會議上提交過《關注蘭州城市居民飲用水的質量問題》的提案,后來經蘭州市自來水公司答復才知道,其實從自來水公司供出的水都是經過檢驗、達標合格的,但到了每家水龍頭水質千差萬別的主要原因正是二次供水設備造成的。
于是,在本次省政協十屆五次會議上,馬江委員提交了《關于關注蘭州城市居民樓頂水箱飲用水的清洗問題的提案》。在提案中她指出,自來水質量關系到千家萬戶,但很多社區甚至幾十年都沒有清洗過樓頂水箱,尤其是很多零散居住區、深街小巷老住宅更是無人問津;更甚者連一些本應該負責此項工作的物業公司都對此一無所知。馬江委員發現,出于無奈,許多家庭不得不將吃水安全寄托于自己購買的過濾器上。
為此,馬江委員建議,有關部門應將對水箱定期清洗工作形成強制制度,落實到物業公司的工作當中,而且必須“制度達標,收費達標,政府監管達標”。確保讓每個蘭州市民都能喝到放心水。
場外連線:清洗資金成最大困擾
其實在一些大型高端小區,水箱清洗工作一直都在進行,蘭州還有不少專業公司以此為生。
一名清洗公司業務經理介紹說,清洗一次水箱一般需要使用氯氣消毒等10道工序,所以收費并不低,一般稍微大些的水箱,清洗費都在數千元。所以在具體操作中他也發現,許多物業公司怕增添經濟負擔,而有意拖延或取消清洗服務。
作為蘭州某物業公司負責人,小張對此也頗有怨言,她告訴記者,物價部門核準的二次供水收費為0.1元/噸,但往往這些錢只夠二次供水消耗的電費和設備維護開支。如果物業再額外收費,又擔心居民反對,所以很難及時籌措資金專門用于清洗。
在《蘭州市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如果二次供水設施產權單位拒絕專業水箱清洗隊進行清洗、消毒,衛生監督部門可處以最高5萬元的罰款。但蘭州市衛生監督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實際中則缺乏可操作性,擔心罰款反倒可能導致物業“雪上加霜”,或是因收費引發物業與業主之間的矛盾。
為此,李俊宜委員建議,政府應盡快出臺關于二次供水管理的法規。不僅要對供水設施的建設標準、維護辦法、消毒周期、消毒程序和檢測標準等進行詳細規定。同時制定物業、市民都可以接受的收費標準,如果能合理將清洗費用按照用戶的用水量核算到水費中,也應該可以得到用戶的理解和支持。可一旦收費,就要形成規范標準,防止部分物業借機牟利。
本報首席記者 王家安 記者田玥 實習生 劉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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